安徽律维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风险告知书
为了更好地维护您的合法权益,现将法律服务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及相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委托人应当根据委托律师合同的约定及时向律师事务所支付律师法律服务费等相关的费用,并按约向承办案件的律师提交诉讼所需的相关证据,以保证律师工作的正常开展,否则,可能会因委托人的违约导致律师无法全面履行委托合同。
二、任何诉讼(或仲裁)均存在败诉或部分败诉的风险,这取决于双方围绕事实进行的举证和法庭或仲裁庭对证据的采信和由此查明的事实;取决于法律的规定和法庭(或仲裁庭)对法律的理解和运用。
三、律师在办理委托事务过程中,提供的是法律服务;律师的工作是运用法律武器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而不是包打官司。
四、律师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可以对法院、仲裁庭可能认定的案件事实和案件处理结果进行合理分析或推测,并告知委托人,但上述分析或推测不是律师对案件结果的承诺。
五、当事人在办理委托前应当仔细阅读风险告知书,委托合同一旦签订后,案件经法院判决或者仲裁庭裁决,或者在诉讼过程中和解、调解,或者当事人自行撤诉,律师的服务工作即告结束,所收取的代理费不予退还。
六、安徽林达律师事务所申明:
1、本所和本所律师不通过违法、违规的方式办理法律事务。
2、本所和本所律师承诺在委托合同签订后会尽力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但不承诺也不保证所承办的法律事务一定成功。
3、本所和本所律师不同意、也不建议委托人采取非正当方式谋求该项法律事务的成功;委托人所采取的非正当方式由委托人承担自行后果。
4、律师为委托人起草的各种法律文书,委托人一经签署,视为委托人已经完全明白其中含义,所有法律后果由委托人承担。
六、同一案件的不同代理阶段(如一审、二审、执行、申诉、仲裁等),双方均应当单独签订聘用律师合同或委托书,并另行收费;但聘请同一律师连续担任两个以上阶段代理人,从第二阶段起参照第一阶段收费标准优惠收费,但最低不得少于第一阶段收费标准的50%。
七、本风险告知书一经委托人签署,即为委托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委托合同、委托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